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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春季福建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区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对象

(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在延平区的中国公民;持有延平区有效居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延平区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南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延平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并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基本素质和技能。

(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三、网报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6月19日,逾期不予补报。

(二)网上报名流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应届毕业生网报前,应先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确认自己的学籍信息。同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申领后的一年内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领第二本教师资格证书。

2.网上注册时必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填写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例如:初级中学、小学或幼儿教育教师资格)及申报学科,认定机构选择“延平区教育局”。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所提交的电子照片应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大小小于200k,图片为jpg格式,须与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四、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后,申请人还须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核,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一)时间:2020年6月16日—6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

(二)地点:延平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南平市江滨中路461号(区政府办公大楼14层)。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有效期内)。

2.户籍在延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居住地在延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部队现役军人申请认定需提供部队开的所在地服役证明文件;就读学校在延平并以此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其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4.考试合格证明,经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否则需由申请人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进一步确认。

5.《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港澳台居民应当提交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7.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一张(相片背后用圆珠笔写明姓名、申请认定学科、报名号,必须与网络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8.《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第3页由个人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贴好照片或打印)

五、其他事项

(一)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体检工作

1.2020年6月24日(星期三)上午6 :40空腹到南平市延平区激情广场集合(商业城附近)。体检费由医院体检中心依照有关规定收取。

2.体检前一日晚餐不饮酒,清淡饮食,晚餐后不吃夜点,保持12小时空腹后抽血,检验结果的准确性。申请人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检查的(如怀孕者),不能参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表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不退还本人。体检结论仅在当年当次认定教师资格时有效。

3.体检时早点由医院免费提供。

联系人:赖老师,联系电话:0599-8069872。

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docx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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