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福建沙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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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福建沙县教育局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明教人〔2020〕63号),现就做好我县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沙县;

2.持有沙县有效居住证;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沙县学习、工作和生活,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三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甲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由沙县教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三明市教育局认定(沙县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

四、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填写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8日7:00至6月19日17:00。网报信息系统开放报名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如系统开放时间有调整,请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

2.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操作提示信息,按照网上申报流程,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申报信息。申请人所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学科,应与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所示的一致,如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申请人务必正确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信息,未按操作要求进行报名的申报人员,将无法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三明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沙县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沙县教育局”。

(3)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由本人签名后扫描或拍照,按程序要求上传。上传的承诺书截图应直接嵌入《认定申请表》中,并不得超出承诺书框范围,否则将造成《认定申请表》打印出错。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或“丧失教师资格,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4)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申请人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申请人的照片需“三同”,即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贴的照片以及用于制作证书的照片应为同一底版。

(5)个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重新登录网报系统,查看个人当前申报状态、信息及现场确认注意事项,请务必留意个人网上申报状态及认定机构给予的留言信息。

(6)网站开放期间,有关网站报名的相关技术问题,可于工作日的8:30-12:00、13:30-17:00致电010-58800171咨询。

(二)体格检查

教师资格申请人应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医院按其体检收费标准统一收取。申请人网报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的,视为无效。部分检查项目需提前预约,请申请人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1.体检时间:2020年6月8日至6月27日(正常上班时间)。

2.体检医院:沙县总医院(北区)。

3.体检流程:申请人带身份证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版)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领取统一印制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自行打印无效),在体检表编号(体检表底面右下角号码)前写上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类型代码(1代表幼儿园、2代表小学、3代表初级中学、4代表高级中学、5代表中等职业学校、6代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按体检表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其中“申请资格种类”填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等)及粘贴照片(未贴照片者均不开检),并告知工作人员体检类型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需加测),缴费后到各科室检查,检查结束后将体检报告交到指定地点。

4.为完善体检结论,体检机构可按要求对个别申请人增加体检项目,作进一步检查。若因体检报告存在漏缺项目或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可要求申请人到指定体检医院及时补查。

5.因个人原因(包括因怀孕无法完成摄片)未完成体检项目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发布的文件,将无法出具体检合格结论。体检不合格者,由体检医院直接告知,不再另行通知。

温馨提醒:怀孕者请在孕期或哺乳期结束后,再根据下一次的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参加认定。

6.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清淡饮食,勿饮酒、咖啡、浓茶,勿食甜食,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空腹。

(2)着装以宽松轻便为主,勿戴项链,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尤其是带有金属纽扣或亮片的衣服及有钢托和金属纽扣的文胸,须将头发全部盘至头顶。

(3)有重大疾病病史者(指曾住院治疗或重大手术或需长期服药),请携带相关病历及检查等证明材料并将重大疾病病史、外伤手术史告知医生,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4)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者请自备眼镜,用于检测矫正视力。

(5)参加体检的申请人要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听从医生的指导,配合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工作。

(6)申请人体检完成后及时将体检号(教师资格类型代码+体检表编号)通过qq群上报确认点。体检报告由本确认点统一领取,申请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检查材料,均不得作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依据。当期的体检结论仅在当期的教师资格认定时有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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