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务员选调公告【招1人】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科员1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公务员任职期间年度考核结果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
(三)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土地资源管理、法学等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听、讲粤语优先;
(六)报考须经原单位同意,一旦确定选调,必须承诺在我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只接收A4纸张材料):
1.《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
2.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