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四川合江县教育局认定教师资格通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和泸州市教育局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合江县行政辖区内,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的认定权限
合江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合江县域内的幼儿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负责受理合江县域内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申请并审查确认材料,报泸州市教育局认定。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18年9月30日—10月25日 ;
2.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二)现场确认。
1.时间:2018年10月25日—10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地点:合江县教育局(合江县党政大楼八楼)。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在网报系统中用A4纸双面打印, 由本人签名,并粘贴好照片);
(2)《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栏下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6)近期两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7)未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人员。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应提交自考办出具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高中、中职:教育学A 、教育心理学A;初中:教育学B 、教育心理学B);
(8)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只需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式一份和以上1-6项材料。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公办在编在岗教师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供《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见附件)和上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018年新招录的教师不需提供年度考核表;
(三)体检(预计时间:11月1日—11月10日)。待现场确认通过后,由合江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将公布在合江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栏(下同, http://www.hejiang.gov.cn)。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预计时间:11月11日—11月30日)。待体检后,由合江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将公布在合江县政府网站。
(五)证书发放(预计时间:12月1日—12月10日)。领取证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名单将公布在合江县政府网站。
四、其他事项
(一)社会考生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公办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出具,其他在编在岗人员的《思想品德鉴定表》由工作单位出具。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现场确认时交的照片、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体检时交的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照片背面需写上自己的姓名。
(五)所有复印件请使用A4纸。
咨询电话:0830—5269908。
原标题:合江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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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合江县教育局关于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doc
合江县教育局
2018年9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jiang.gov.cn/gsgg/content_14128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