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下半年浙江拱墅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下半年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拱墅区教育局组织,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具体实施。
二、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属拱墅区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若错过网报期限,我区将不再受理。我区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
9月27日-10月1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配送送达,并由本人签收)。其中现场确认点必须填写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详见附件1)。
(二)政策咨询
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申请人如有政策等疑问,可至本机构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地址:湖墅南路460号仓基新村内拱墅区教育研究院北二楼203室张老师,咨询电话88907207)
(三)体检安排
10月16-17日,申请人需至本中心指定医院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的检查(包括胸透等),具体安排如下:
注:为防止体检人数过多造成拥堵,届时会分批体检,具体会短信通知或QQ群通知,QQ群号825255014。
(四)现场确认、接受申请
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至现场确认点(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相关
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者现场发放《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以收到《受理通知书》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受受理的正式依据。(提交的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1. 现场确认时间和人员
10月26日、10月29日,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人员;
10月26日、10月29日、10月30日,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2. 现场确认点地址、工作时间
拱墅区绍兴路555号拱墅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8907207;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四、其他事项
(一)初中、小学、幼儿园段的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杭州拱墅门户网站——公共服务——“教师资格”(网址:http://www.gongshu.gov.cn/)进行公示、公告,拱墅教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认定结果的公告时间在11月30日左右。请申请人注意浏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公示、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证书制作完成后,将与行政许可决定书一同配送送达,并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二)各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由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www.hzedu.gov.cn)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时间在12月5日左右。请申请人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公示、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杭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7917210)
(三)有关教师资格种类、教师资格认定条件、资格认定申请程序等具体政策,可向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或在杭州教育网“办事大厅”中的“行政许可”栏目及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平台”查询。
(四)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咨询电话:88907207
原标题:2018年下半年拱墅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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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墅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8年9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gongshu.gov.cn/art/2018/9/21/art_1485617_21504188.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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