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贵州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监务辅助人员公告【招7人】
因工作需要,福泉市监察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务辅助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资格初审、报名、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的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的职数
此次公开招聘男性监务辅助人员6名,女性监务辅助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黔南州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9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肢体无残疾,无纹身;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不怕吃苦,甘于奉献,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岗位要求,自我要求严格、纪律性强;
3、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4、优先条件:中共党员,退伍军人,警官学(院)校、法律专业毕业,具有驾驶技能(C1照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可优先聘用。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申领《报名登记表》填写。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9月26日—2018年9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福泉市委巡察大楼405室。
(二)报名要求
1、规范填写《福泉市监察委员会聘用监务辅助人员审批表》一式2份。
2、所需资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复退军人应携带退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有C1类及以上驾驶证者应携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同底版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须提供照片电子版备注姓名、版照片背面书写姓名);
在现场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4、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在监察机关工作的情形。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信息填写错误或失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或与其他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隐瞒真实情况,擅自应聘的,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资格复审
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发放《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录聘用制监务辅助人员面试准考证》。原则招聘职数报名人数和达到3:1及以上比例即可开展面试。如出现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情形,由福泉市监察委员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最后决定招聘职数。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发放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在福泉市监察委员会2018年招聘监务辅助人员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
面试内容为本人陈述和面试组长提问,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职数,男生取前6名,女生取第1名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人选(如遇空缺,依次等额递补),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时间:2018年10月8日上午8:30报到抽签,超时不
到作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福泉市委巡察大楼4楼会议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