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秋季四川雁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我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三类教师资格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报时间
2018年9月25日——10月31日(每天8:30--23:30)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全国统考并获得合格证的毕业生通过“全国统考报名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非全国统考报名入口”报名,注册后认定机构选择“雁江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雁江区教育局”。
二、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报名的人员,备好相关材料到雁江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一)时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18年11月2日;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时间是2018年11月5日--6日。
(二)地点:雁江区教育局政工股(区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307室)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国考合格证(具体要求见附表);
4.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幼儿、小学二甲及以上;初中二乙及以上);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获取方式: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重新登陆,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板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打印后双面合页复印成A3格式。(注意:申请表请彩色打印)。
6.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鲜章);
7.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明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方式请在网上查询;
8.外地户口人员在雁江工作,属在编教师的要提供近一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鲜章,其他单位上班的要提供最近三个月购买社保的证明;
9.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三张及自备“牛皮纸”档案袋一个。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现场确认通过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逾期未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不能参与下一步认定。
(一)时间:2018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二)地点:雁江区中医院新区
(三)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三天饮食应以清淡为宜,不宜吃油腻食物、豆制品、牛奶等;
2.体检当天早晨应禁食、禁饮(B超检查、抽血样后方可进食);
3.女性作B超检查时,膀胱应充盈(储尿);
4.参加体检人员的安全事宜,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5.明确告知医院是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统一交给医院保存,教育局会直接与医院对接获取体检结果。如因个人原因导致医院无法汇总体检结果,责任概由参检人员本人负责;
6.体检不合格,不能参与下一步认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