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西藏拉萨市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考录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
根据我区2019年度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定于2019年7月26日—7月29日进行。现将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派遣时间(见附件)
二、派遣地点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人才交流培养评价楼二楼会议室(拉萨市城关区八一北路)。
三、派遣注意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严格按照报考职位规定的派遣时间、派遣地点及相关要求配合做好派遣工作。
(二)派遣时,拟录用人员必须到达现场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相应材料。同时,拟录用人员还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政审表原件、就业报到证原件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派遣手续,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政审表原件。委托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考察政审结果由考察单位负责。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拟录用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
4、身份证复印件。请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
5、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就业推荐函。区外院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区内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厅高校中心开具的就业推荐函。成人脱产毕业生、自学考试毕业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勿须提供。
6、诚信报考承诺书。
7、服务期满证书复印件。此项仅限服务期满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
(三)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91—6198306,6845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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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政审表.docx
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2018年7月12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派遣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lasa.gov.cn/lshrweb/tzgg/14219.htm
(责任编辑:李明)